今年是重要轉折!12月前強制所有上市公司進行環境信息披露
發布日期2020-10-26 瀏覽 58155 次
“這是個必答題”,或許從短期看是“痛點”,“難點”,但在堅持高質量發展和可持續發展的戰略下,環境信息披露是市場擇優,倒逼企業提升綜合競爭力的有效手段。
關于環境信息公開這一話題,業界認為,“這對于環境信息透明度、引導資金流向都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這也是企業接受公眾監督,保障民眾知情權的具現化方式,目前受到了越來越多的關注。
源于大眾環保意識的增強,關于環境信息強制披露的要求已經提上日程。不過,就當下環境信息披露的情況來看,這一問題不容樂觀。
上海青悅發布的《上市公司2019年報環境信息披露檢查報告》顯示,3600多家上市企業的2019年年報,“環境行政處罰數量和金額都有明顯的增加”。同時,“已發現的所有環境行政處罰中,未披露率達92%”。
近日,上海證券報資訊數據顯示,2019年至今,已有58家A股上市公司公開披露了遭環保處罰的信息。大氣污染和水污染是“重災區”,高污染和高耗能行業較集中,“這與鋼鐵、煤炭、化工等重大污染源行業作為監管重點,對環境信息披露更為嚴格不無關系”,業內人士如是分析。
按照證監會的相關規定,重大環境違法問題屬于強制披露事項,但對于“重大”的界定目前還不明朗。不過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牽頭印發的《落實〈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的分工方案》,“3步”走戰略已經走到了最后一步:
2020年12月前強制要求所有上市公司進行環境信息披露。
針對這個問題,不少專家學者也進行了多番探討,當下普遍的觀點都認為,環境信息披露不僅是為了監管,更是為了企業自身,更是對投資者負責,也是對公眾負責。而在上市企業主動披露環境信息未果的前提下,強制披露或許會成為必須上線的解決方案。
在披露的基礎上,業內人士還認為,除了氮氧化物、顆粒物、化學需氧量這樣的常規項,還應特別重視危險廢棄物、有毒有害物質等這樣的高危風險項,同時保證披露信息的完整性、真實性、有效性。
2020年3月1日起實施的新《證券法》就強調了信息披露質量,并對相關信息進行了具體的規范。
“這是個必答題”,或許從短期看是“痛點”,“難點”,甚至損害一部分利益,但在堅持高質量發展和可持續發展的戰略下,環境信息披露是市場擇優,倒逼企業提升綜合競爭力的有效手段。
《關于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就指出,要健全環保信息強制性披露制度。對環保行業來說,這是壓力,也是契機,所謂“越透明、越公平”就是如此。另外,進入大數據和信息化時代,制度改革向著縱深挺進,包括環境信息在內的各類信息披露和公開接受監督,是不可逆的大潮。
清華大學金融與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曾透露,生態環境部和證監會正在牽頭起草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環境信息強制披露的要求。
從地方的反饋來看,陜西省也已經明確2020年將通過制定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制度改革方案,制定全面實施環保信用評價實施方案等9項改革舉措,助力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其工作內容就包括,陜西省生態環境廳會同陜西證監局,制定省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制度改革方案。
深圳市在《深圳經濟特區綠色金融發展條例(草案)》中提到:
“在特區內注冊的上市公司、綠色債券發行人、已經享受綠色金融優惠政策的融資主體以及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認定的重點排污單位,應自2022年1月1日起按類別披露環境信息?!?
“2023年1月1日起,總部或者分支機構在深資產規模500億元以上的銀行、資產管理規模100億元以上的機構投資者、資產管理規模100億元以上的公募基金管理人和50億元以上的私募基金管理應當披露環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