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環境資源審判“長三角”品牌
發布日期2019-11-25 瀏覽 59949 次
長纓在手,江山向美。2019年11月5日,第十一屆長三角地區法院司法協作工作會議在江蘇蘇州召開。上海、浙江、安徽、江蘇四地高院圍繞“加強環境資源司法保護 共筑綠色美麗長三角”主題,共同探討如何強化長三角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司法協作,進一步推進長三角綠色發展一體化建設。
會上,滬浙皖蘇四地高院簽署了《長三角地區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司法協作框架協議》(以下簡稱《協議》)、《長三角地區人民法院聯合發布典型案例推進法律適用統一實施辦法》,發布了長三角地區法院加強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共抓大保護
2019年10月25日,國務院作出《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總體方案的批復》,為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建設按下“快進鍵”。
“加強長三角區域環境資源司法協作是環境資源審判工作規律的內在要求。四地高院簽署《協議》目的就是建立省級層面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機制,攜手破解環境司法難題、共同提升審判整體效能?!苯K高院院長夏道虎說。
根據《協議》,將建立長三角地區各級人民法院之間常態化司法協作工作機制,提升長三角地區環境資源審判整體水平,打造環境資源審判“長三角”品牌,合力保護長三角生態環境安全,為長三角區域一體化和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
《協議》提出,將探索構建區域案件審理執行司法協助機制,依托長三角“一網通辦”政務服務平臺,加快實現環境資源案件跨域立案在區域內全覆蓋。對當事人提起的應該由長三角其他省份法院管轄的環境資源案件,當事人可以就近到駐地法院申請異地立案。建立區域內重大爭議事項會商制度,對于跨省域重大、敏感、疑難、復雜案件,各高級法院可以通過個案會商等形式,協調解決區域矛盾,形成工作合力。
共建標準化
如今,環境要素的流動性、擴散性導致生態環境呈現污染行為和環境修復的雙重跨區域性,四地法院越來越多地遇到跨域排放、異地傾倒,鄰避現象等復雜問題,也面臨著區域內環境資源案件裁判尺度、量刑標準統一的問題。
根據《協議》,將構建區域法院環境資源案件裁判標準統一機制。推進環境資源刑事案件裁判標準統一,優先在污染環境罪、非法捕撈水產品等常見罪名上,促進區域內刑事案件證據判斷標準與量刑尺度統一。共同總結審判經驗,統一區域新類型環境資源民事案件具體把握尺度,促進區域內環境資源民事案件裁判規則完善。
《協議》還提出,將加強對環境資源案件證據標準和法律適用規則的研究,統一長三角環境資源類案件裁判標準。建立區域內環境資源典型案例發布機制,重點圍繞長江、太湖、淮河、新安江等跨域重要水體的保護,以及涉及滬、蘇、浙管轄范圍內的東海海域生態資源保護,聯合發布相關典型案例,促進法律適用統一,擴大長三角區域環境司法社會影響力。
協作守“紅線”
“構建長三角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司法協作機制是推進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國家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也將為全國環資審判領域跨區域司法協作提供積極探索?!弊罡叻ㄔ涵h資庭庭長王旭光表示。
“長三角區域地緣相近、民生相連,三省一市法院需要強化生態命運共同體意識,把生態必須優先作為‘紅線’和第一位要求,把發展必須綠色作為‘底線’和最根本出路,提升司法協作交流的層級和水平,加大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力度?!鄙虾8咴焊痹洪L茆榮華說。
安徽高院院長董開軍表示,本次會議簽署的兩個文件從案件審理執行司法協助、審判資源和信息共享、裁判標準統一、重要事項聯合會簽、執法與司法聯動互動以及聯合發布典型案例等方面,構建起較為完備的長三角區域環境資源案件聯動協作機制。
“除此之外,四地法院還要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在加大生物多樣性司法協作保護力度、強化生態補償機制試點司法保障力度、深度推進跨省域生態環境司法協作等方面增進合作?!倍_軍說。
近年來,滬浙皖蘇四地法院堅持目標同向、措施一體,積極打造區域環境資源審判命運共同體,取得顯著成效。2018年,四地12家法院簽署了《長三角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協作備忘錄》。2019年,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法院簽署了《服務保障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建設司法協作協議》,在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協作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
“長三角地區法院要全面開展大氣、水、土壤、海洋等污染的聯防共治,從立案、審理、執行等各領域進一步擴大環境資源審判協作的范圍、廣度和深度,并建立實體化運行協調落實機構,將各項制度落到實處?!闭憬咴涸洪L李占國表示。
“長三角區域各級法院要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作用,繼續深化環境資源審判領域體制機制改革,積極探索以流域、自然保護區等生態功能區為單位的環境資源案件跨區劃集中管轄,不斷深化長三角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機制。加強區域內各地方法院之間重大共性司法政策和司法事項,以及重大疑難復雜法律適用問題的共同協商、研究解決,形成全流域法院之間委托送達、委托取證、委托執行和信息共享機制?!弊罡呷嗣穹ㄔ焊痹洪L、第三巡回法庭庭長高憬宏說。
記者了解到,為保障各項工作順利推進,將成立長三角地區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司法協作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實行定期輪換制,任期一年,第一屆任期將從2020年1月1日起,到期后依次輪換。